关于做好2014年中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
池教办〔2014〕187号
各县(区)教育局,九华山经发处:
为规范中考考生志愿填报及志愿信息汇总上报工作,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顺畅有序,现就做好今年中考志愿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实行知分填志愿。今年继续实行在中考分数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,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填报各级各类学校。
二、志愿材料人手一份。各地要及时将《中考考生志愿表》、《中考考生志愿表填写说明》电子档发到学校,要求并督促学校及时打印给考生,确保考生人手一份。
三、志愿表要确认签名。中考成绩和分数线揭晓后,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志愿表(填写志愿学校代码,不填志愿学校名称,见附件1)并由家长、考生确认签字,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录入,并报所在县(区)招生办公室。
四、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。各学校要依据录取批次线和考分,指导考生填报志愿,防止出现死档。
五、原始志愿表备存半年。中考考生志愿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集完整骑缝盖章并装订成册,统一交到县(区)招生办。市招生办在高中阶段录取时随时根据需要核查。原始志愿表在录取结束后备存半年。
六、志愿信息上报时间。各地于7月21日前将考生志愿纸质汇总表(附件3)及志愿库刻录光盘上报市招生办公室。
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,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。各地要切实做好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,规范管理,确保志愿填报、审核、上报不出任何差错。各地各校要严禁限制考生自主报考有关学校的做法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替代考生填报志愿表。如发现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将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。
附件:1. 《2014年池州市中考考生志愿表》填写说明 2. 2014年池州市中考考生志愿表
3. 2014年池州市中考考生志愿汇总表
4. 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计划表
2014年6月30日
抄送: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各县(区)教育局招生办公室。